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减灾处
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减委办【2022】12
各市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办发〔2022〕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灾害风险防范各项责任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调研时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应对预案,加强对极端天气的预警和防范,提高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坚决防范化解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重特大事故发生。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自然灾害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进入高度敏感期,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方向感、使命感、责任感,形成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盘棋”。要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各项工作,时刻绷紧神经,紧盯每一次重大灾害天气过程会商研判,紧盯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和野外火源管控,紧盯高危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值班值守,全力以赴做好各类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今年10月13日是第33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早预警、早行动”,旨在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自然灾害早期预警与应急响应行动机制,着力提高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善综合减灾区划,加强系统风险研判,实现风险管控精准。健全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预警“叫应”等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资源整合和阵地建设,完善部门协作和媒体沟通协调机制,推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走深走实。
三、进一步开展防灾减灾各项活动,构建多方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域、本行业特点,紧密围绕今年国际减灾日主题,加强防灾减灾理念,增加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大秋冬季森林火灾、台风等灾害及其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风险的科普宣传。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工贸等高危领域,交通、旅游、建筑、渔船、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灾害事故风险宣传和隐患排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积极参与综合风险调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救灾捐赠、生活救助、恢复重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
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扎实做好2022年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省减灾委办公室。
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年国际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减办发〔202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减灾委员会,国家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365bet体育在线导航_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_GBT36507-2018(局):
今年10月13日是第33个国际减灾日,主题是“早预警、早行动”,旨在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自然灾害早期预警与应急响应行动机制,着力提高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自然灾害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进入高度敏感期。为做好今年国际减灾日各项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灾害风险防范各项责任措施。各地、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增强抓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防范化解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属地责任,清醒认识当前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各方安全风险防范责任上肩、措施到位、效果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减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防灾减灾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责,指导和支持各成员单位立足职责、发挥优势,协同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二、突出“ 早预警、早行动 ”主题,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早预警、早行动”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国际减灾日各项活动。要广泛动员,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各类灾害事故风险群防群治,推动构建多元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新格局。要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创新灾害事故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机制,丰富内容和形式,加大秋冬季森林火灾、华西秋雨、台风等灾害及其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风险的科普宣传;聚焦近期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工贸等高危领域,交通、旅游、建筑、渔船、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灾害事故风险宣传和隐患排查,坚决把风险防控住。
三、坚持科学精准,切实提升全社会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各地、各单位要坚持系统思维,科学把握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灾害孕育、发生和演变规律特点,科学精准做好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要持续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风险底数,完善综合减灾区划,加强系统风险研判,夯实全社会防灾减灾基础,实现风险管控精准。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设,统筹传统和现代手段,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和时效性,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预警发布精准。要进一步健全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预警“叫应”等机制,重点强化旅游景区、在建工地、临坡临崖居住区等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做到第一时间发布灾害预警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转移避险,实现响应行动精准。
四、坚持群防群治,加快构建多方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完善政策、制度、标准和平台,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积极参与综合风险调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救灾捐赠、生活救助、恢复重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要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区域协同发展等战略实施,组织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健全城乡基层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和风险防范应对机制。要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推广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指导完善社区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实现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森林防火重点地区要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宣传教育,坚决遏制人为因素导致的火灾,持续筑牢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
五、坚持多措并举,广泛动员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资源整合和阵地建设,完善部门协作和媒体沟通协调机制,依托各类科技馆和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等场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普及各类灾害事故常识和防范技能,加强对灾害预警级别、危险性和避险措施等的宣传解读,引导公众熟悉风险、主动避险、配合落实响应措施。要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社区等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推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走深走实。要组织编写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读物和应急手册,开发公益宣传片、公益广告,新闻媒体要加密防灾减灾科普宣传产品播出频次,深入宣传报道防灾减灾成果和经验做法,营造防灾减灾良好氛围。要积极服务国家外交大局,以推动构建“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为主线,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国际交流与合作,讲好“中国故事”。
六、时刻绷紧神经,全力以赴做好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我国洪涝、地震、地质灾害多发频发,风雹灾害点多面广,高温干旱持续时间长、影响程度深,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亿元,近期交通运输、建筑、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特别是火灾爆炸事故亡人较多。当前,党的二十大安全防范工作已进入关键期,各地台风、洪涝、干旱、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风险仍然较高,生产经营旺季带来的事故防范压力更大。各地、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绷紧神经,紧盯每一次重大灾害天气过程会商研判,紧盯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等薄弱环节,紧盯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和野外火源管控,紧盯高危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值班值守,全力以赴做好各类灾害事故防范应对工作,坚决防止群死群伤灾害事故发生,同时统筹做好灾区群众冬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安全温暖过冬,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广泛开展国际减灾日各项活动。本地区本部门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请于11月5日前报送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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