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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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部署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近日,锦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部署指导各地做好今年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减灾办、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切实加强汛期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排查隐患,加强监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突出六方面工作,一要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二要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三要全面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灾情统计上报工作;五要强化灾害防范和应急抢险救援;六要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下一步,市减灾办将牢固树立“人的生命最宝贵”理念,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毫不松懈地抓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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