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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6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2017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方案

          受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组织开展2017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为顺利实施比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工作,持续监控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实验室检测活动,了解实验室的检测技术能力,促进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验室的管理水平,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二、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辽宁省范围内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丙级资质的机构;拟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且已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单位。

          (二)工作内容

          1.比对项目

          活性炭管中苯和甲苯;滤膜中铜;滤膜中铅;水中二氧化氮的含量测定。

          2.比对方法

          参加单位按照《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60)》的方法进行检测分析。

          三、时间安排

          本年度的实验室间比对工作自7月上旬开始,至8月下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1.请各参加单位认真填写2017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登记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7月14日前传真至技术中心。

          2.技术中心将于7月17日前完成比对样品的发放,请各参加单位注意样品查收并在3日内确认样品完好,附件2电子版传至电子邮箱。

          3.各参加单位按比对工作程序完成比对工作,于8月24日17时前将检测结果报告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同实验室检测原始记录复印件寄至技术中心。

          4.技术中心将对比对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确认后,向有关部门和各参加单位反馈比对情况。

          四、工作程序

          各参加单位接到样品后,请认真查收样品,包括活性炭管1支;滤膜样品2张;安瓶1支。确认无误后,按下述程序开展比对工作。

          1.比对样品

          参加单位需检测活性炭管中苯和甲苯;滤膜中铜,;滤膜中铅;水中二氧化氮的含量测定。滤膜中毒物含量报告单位为“μg/张”,活性炭管中毒物含量报告单位为“μg/支”,水中毒物含量报告单位为“μg/mL”。

          2.样品储存条件

          阴凉干燥处保存。

          3.样品分析及结果报告

          按照所选定的方法对样品进行分析,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4.报告要求

          (1)比对样品的分析结果请填在检测结果报告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后同实验室检测原始记录(复印件一份,谱图请统一用A4纸复印),一同于2017年8月24日前寄至技术中心。

          (2)表格中的所有信息应认真填写,不得漏项。

          五、工作要求

          1.各参比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间的比对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方法,有计划地开展比对实验,按实验室管理体系的要求,完成原始记录的填写与检测结果的报告。

          2.各参比机构委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沟通比对工作的相关事宜。参加比对的机构接到比对样品后,要对样品状态进行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及结果报送。

          3.严格按照“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此次比对工作,各参比机构应独立完成比对样品的检测工作,严禁实验室间串通样品或检测数据等作弊行为,一旦发现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参加比对的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骁 秦彩明

          电话: 024-28510817, 13840486191

          传真: 024-28510809

          通讯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9号

          邮政编码: 110044

          

                                       辽宁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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