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0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2018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方案
受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组织开展2018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工作,为顺利实施比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工作,持续监控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实验室检测活动,了解实验室的检测技术能力,促进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验室的管理水平,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二、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辽宁省范围内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丙级资质的机构。
(二)工作内容
1. 比对项目
活性炭管中四氯化碳;活性炭管中正己烷;滤膜中钠;滤膜中锰;水中甲醛的含量测定。
2. 比对方法
参加单位按照《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300)》的方法进行检测分析。
三、 时间安排
本年度的实验室间比对工作自7月中旬开始,至8月下旬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1.请各参加单位认真填写2018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登记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7月20日前传真至技术中心。
2.技术中心将于7月27日前完成比对样品的发放,请各参加单位注意样品查收并在3日内确认样品完好,附件2电子版传至电子邮箱。
3.各参加单位按比对工作程序完成比对工作,于8月31日17时前将检测结果报告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同实验室检测原始记录复印件寄至技术中心。
4.技术中心将对比对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确认后,向有关部门和各参加单位反馈比对情况。
四、工作程序
各参加单位接到样品后,请认真查收样品,包括活性炭管2支;滤膜样品2张;安瓶1支。确认无误后,按下述程序开展比对工作。
1.比对样品
参加单位需检测活性炭管中四氯化碳;活性炭管中正己烷;滤膜中钠;滤膜中锰;水中甲醛的含量测定。滤膜中毒物含量报告单位为“μg/张”,活性炭管中毒物含量报告单位为“μg/支”,水中毒物含量报告单位为“μg/mL”。
2.样品储存条件
阴凉干燥处保存。
3.样品分析及结果报告
按照所选定的方法对样品进行分析,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4.报告要求
(1)比对样品的分析结果请填在检测结果报告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后同实验室检测原始记录(复印件一份,谱图请统一用A4纸复印),一同于2018年8月31日前寄至技术中心。
(2)表格中的所有信息应认真填写,不得漏项。
五、工作要求
1.各参比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间的比对工作,严格按照标准方法,有计划地开展比对实验,按实验室管理体系的要求,完成原始记录的填写与检测结果的报告。
2.各参比机构委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沟通比对工作的相关事宜。参加比对的机构接到比对样品后,要对样品状态进行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及结果报送。
3.严格按照“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此次比对工作,各参比机构应独立完成比对样品的检测工作,严禁实验室间串通样品或检测数据等作弊行为,一旦发现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参加比对的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骁 秦彩明
电话: 024-28510817, 13840486191
传真: 024-28510809
通讯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9号
邮政编码: 110044
辽宁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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