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9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
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辽安监明电〔2018〕15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辽安监人事〔2018〕3号)安排,结合各地执法工作的实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决定在大连市举办1期全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现将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中未参加安全生产执法资格培训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一)新《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导读;
(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三)安全监管职责与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四)安全发展风险防范应急处置与舆情应对;
(五)事故隐患辨识与重大危险源管理;
(六)《安全生产执法手册》解析;
(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及档案管理;
(八)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及方法;
(九)消防安全知识;
(十)反腐警示教育。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年7月8日-14日(8日17:00前报到)
(二)地点:大连日月潭大酒店(大连市中山区新安街1号)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以下简称市局)按照本次培训班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本地区人员参加培训。7月5日17:00前将下列材料报至省局宣传教育中心:
1.《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传真至省局宣传教育中心;《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证申请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及市局审核盖章后,由各市局领队在培训班报到时统一交会务组。
2.《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以及《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执法证申请表》(附件3)的电子文档,包括本人的电子照片,用于制作执法证。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结合日常专业学习与实际工作体会,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题目自拟。论文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报到时由各市局领队统一交予会务组。
(三)参加培训人员完成规定课时学习后,经考核合格,由省局颁发统一版式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四)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由省局统一承担,交通费由学员单位承担。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局宣教中心:陈笑宇 024-28510868(带传真)13324091690
胡寅寅 024-28510868 15940124567
日月潭大酒店:张经理0411-82810988-1 13074198808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6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