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通知
2015年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于12月5日结束。根据《2015年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列入体检、考察人选的体检工作将于2015年12月15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医院、地址及时间
体检医院:辽宁省金秋医院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时 间:2015年12月15日8:00
乘车路线:沈阳站从南一马路站乘环路公交车到南塔站下车,北行约500米即是;沈阳北站乘224 路公交车到南塔下车北行约500米即是。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15年下半年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为500元左右。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家长等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结果将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24-86897590。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