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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印发省委省政府领导 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辽宁印发省委省政府领导 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本报讯 记者刘佳报道 9月20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这是我省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责任清单》确定了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其中明确:省委书记、省长是全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省委常委、副省长协助省委书记和省长统筹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省委副书记、省委统战部部长、省纪委书记、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秘书长、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政法委书记等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担任省委常委的沈阳、大连市委书记和省军区政委履行本地区(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省政府各位副省长担任省安委会副主任,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省政府秘书长协助省长、副省长抓好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同时,《责任清单》还对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组织分管部门(单位)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具体次数等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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