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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辽阳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辽阳市安全生产和煤炭监督管理局  发稿编辑:省应急厅张俊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关于印发辽阳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阳市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辽市安委字〔201613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

        现将《辽阳市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517

         

         

         

         

        辽阳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深入普及安全常识,努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有效查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组织机构

        市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煤管局、市文广新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七个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和研究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工作。市组委会主任由市政府赵强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张万昶副秘书长和市安煤局张利传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市安煤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市性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安排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61日至630日在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行业同时开展。6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市性活动、行业区域性活动和企业活动。

        (一)全市性活动

        1.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拟于5月下旬,全省“安全生产月”动员会结束后,随即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办公室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面部署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任务。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安委会领导采取会议讲话、检查工作等形式,强化思想发动,教育引导县(市)区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树立安全发展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通过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安进程。

        3.开展“提升安全素质”主题宣讲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专家,组成宣讲团,以“提升安全素质”为主题,深入县区、乡镇和重点企业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其中,各县(市)区政府至少各组成3个宣讲团,市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至少各组成一个宣讲团。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16日,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委会在中华广场设立宣传咨询日主会场,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设立分会场,面向广大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主会场活动由市政府主办,白塔区政府和市安煤局承办,具体由市安煤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人防办、市质监局、市电业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辽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及白塔区政府共同在主会场开展咨询活动。活动时间:上午9001100时。

        5.开展“守护生命”主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各县(市)区安委会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同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登录《辽宁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系统》,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省安委会将根据竞赛结果,通报表彰优秀组织单位和获奖个人,并给予奖励。

        6.开展“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两学一做”活动,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活动,掀起学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新高潮,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每个县(市)区和市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至少要推荐12篇演讲稿,市组委会将择优推荐1-2名参加全国“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

        7.组织参加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各县(市)区安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文化创作制作工作,努力打造一批警示教育影视剧、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审核后择优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争取在全国评优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8.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曝光活动。各县(市)区安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鼓励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就地就近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并上传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市安煤局网站或民心网“网络回应人”平台,也可以拨打12350”安全生产投诉热线,以此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9.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观看《生命不能重来》、《违章作业害人害己》、《安全带、生命带》等警示教育片,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特别要针对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10.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部门要结合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深入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企业,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进行暗查暗访,加大对隐患的排查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隐患。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推动整改落实。

        11.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有关部门要以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油气管道、大型商场等领域为重点,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依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开展实地应急演练,重点检验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规范预案的启用、执行程序,提高预案的操作性,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12.开展“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体局负责,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上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大力宣传,形成安全生产宣传高潮。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深入挖掘内部刊物、杂志、网站等主管宣传媒介的潜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市组委会将择优推荐优秀的安全生产新闻作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

        (二)行业区域性活动

        1. 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制定具有本地区、本系统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有针对性、有特色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发动广大安全生产志愿者,结合身边事,因地制宜地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社区住户,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2.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3.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重要交通路段、繁华商业街区、大型商场、市场、医院、酒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站,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在车站、渡口、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旅客密集场所,通过LED屏幕、车(船)载视听系统、宣传栏等宣传媒介,播放安全宣传作品,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展板,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公众安全乘车和自我保护意识。

        4.灯塔市政府要加大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的宣传力度,将其纳入煤矿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各煤矿企业(煤矿)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要做学《规程》、懂《规程》、讲《规程》、用《规程》的带头人,推动《规程》进矿区、进企业、进班组,确保宣贯工作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各级住建、国土、质监、卫生等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宣传活动。在认真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开展好隐患排查、专项执法活动。

        (三)企业活动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在积极参与市、县区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要组织开展有本企业特色的活动或在以下推荐活动中选择开展两至三项活动。

        1.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组织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班组人员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集中培训活动,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在企业的真正落实。

        2.召开事故案例剖析会。组织职工骨干认真剖析一场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深刻总结教训,形成书面材料,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在大会上宣讲剖析材料,呼吁每个职工关爱生命、心系企业安全。

        3.开展安全自查互查活动。结合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岗位自查和互查活动,通过自查和互查,排查岗位风险、隐患,并在企业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看一场安全生产录像或电影,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一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查一起自己身边的习惯性违章,当一天安全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均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主管领导亲自挂帅,统一领导,制定周密方案,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和各项活动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参与活动,分别参加12次“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身体力行、带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切实掌握活动进展动态,并及时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按照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标准,市组委会将适时派出督查组,检查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并在全市通报。同时,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权重,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三)加强策划,确保实效。各县(市)区安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活动的策划,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强横向协调与配合,共下一盘棋,共同抓好工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旅游、商贸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结合各系统的方案,在全市开展具有本行业领域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做到组织部署、检查督导、总结汇报全过程落实,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形成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的合力,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加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专栏报道和专题节目,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尤其要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全国组委会将开办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www.anquanyue.org.cn),推出“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片、标语、展板等,供选用。

        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指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报送联络员,各联络员自行加入“辽阳市安委办QQ群”,以便于沟通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联络员于每周三16时前将本地区、本行业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遇有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530日和71日前分别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包含:“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和总结(包含: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马驰,林忠良,04192121501(传真)

        辽阳市安委办QQ群(群号:23136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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