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省安监管理员一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各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文件要求发动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职工以及关心安全生产的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活动,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安组委办〔2016〕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部署,为广泛发动全体职工和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推动各地、各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现将“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机构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以下简称“全国组委办”)负责“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接收职工群众报送的隐患信息,并适时对举报典型隐患的职工群众进行奖励。
二、活动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止,企业职工、全体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向全国组委办发送安全隐患信息(照片、视频形式均可)。
(二)报送内容及方式
1.关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gjaqxcjybj),在特色活动的随手拍专区中进行即时报送;
2.关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官方微博(腾讯微博:http//t.qq.com/gjaqxcjybj),通过私信方式发送隐患信息;
3.将照片或视频发送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anquanyue@qq.com)。
(三)隐患曝光方式及奖励
1.隐患报送重点涵盖实际存在的不易察觉、易被忽视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行为。全国组委办将隐患信息按照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汇总分类,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进行曝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
2.8月份,全国组委办组织力量对隐患信息关注情况进行跟踪,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线索提供且实名参与者给予适当奖励,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及有关中央企业要积极、广泛发动本地区本单位职工参与“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将该活动作为2016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评优考核工作中。
(二)职工可以实名或匿名的方式将查找出的安全隐患报送至全国组委办,参加活动者要保证曝光内容真实性,提供清晰度高的原始照片或视频。
(三)凡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已赋予主办及承办单位部分使用权,包括在报刊、网站、展览和出版画册时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联系人及电话:孟媛、张元朴,010-64463422。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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