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全省交警系统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省安监管理员二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

        全省交警系统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实施方案

        全省交警系统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9﹞12号)精神,结合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全省交警系统大力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普及安全法制,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大力提升全省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应急意识,有效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重大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安全生产辽沈行” 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至12月份结束。

          三、活动主题

          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主题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四、组织机构

          省局成立全省交警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交警系统开展活动的具体指导,省交管局局长杨文铁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业务处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教处,商成繁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各地要比照省局模式,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与省局沟通联系,务求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五、全省交警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各地一是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 面向“两客一危”等重点企业、化工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主题教育宣讲。二是以邀请专家学者等形式深入重点企业围绕主题开展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三是督促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公共安全公开课”。四是结合“七进”活动的开展,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培训研讨活动。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强化问题导向,通过组织专家学者、重点企业负责人等,结合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特点,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培训研讨等活动,交流重点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经验做法,汇智聚力助推道路交通安全发展。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合沈阳市安委办在沈阳设立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中心会场,各地将同步开展相关活动。活动当日,各地交警要充分结合工作实际,一是积极配合当地安委会的统一安排或采取自行策划和组织的方式,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采取设置咨询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有奖竞猜、交通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提示及应急知识等安全知识技能,当面解答群众关心的交通安全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二是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政务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探索开展安全闯关游戏、H5互动产品、Vlog视频,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常识及自救互救方法等,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各地一是要在各类媒体平台安排播发省组委会制作下发的安全生产主题公益广告。二是要以危险化学品等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和交通安全知识科普为重点,选择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公益广告、海报、动漫等作品,省局将适时征集遴选一批优秀原创作品,并择优参与中国应急信息网网上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三是按照省组委会相关部署,广泛组织发动相关人员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举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活动。四是在新闻媒体及交警官方“双微”平台,开设交通安全专版专栏,通过播放安全生产月统一宣传资料、交通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游走字幕等形式,广泛开展主题宣传;在交管业务窗口、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城市主干道沿线、加油站等重点部位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活动主题语、海报、科普短视频、交通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等内容。五是结合辖区实际,深入“两客一危”重点企业,通过开展交通安全专题讲座、播放专题教育片等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适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技能竞赛活动,强化交通安全标准规范法律法规入脑入心。六是鼓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交通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的实战需要,适时组织或参与当地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为优化预案提供支撑,将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与救援活动相结合,切实增强行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六)强化重点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对“两客一危”等重点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事故预防知识的宣传,邀请专家或者业务骨干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事故防范知识讲座。

          (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支队要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辽安委﹝2018﹞33号)及《辽宁省公安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辽公传发﹝2018﹞253号)的明确内容和任务分工,结合省局各项重点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开展“七进”活动,进一步优化完善“七进”方案或工作细则,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启动仪式,并在主流媒体加强“七进”宣传活动报道;及时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和培植先进典型。结合各地实际,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将“七进”活动抓深、抓好、抓出成效。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特色宣传。各地一是要积极协调宣传资源,积极参加省局组织开展的“交通安全小讲师”征集与评选、优秀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征集及省组委会组织的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等各类宣传活动。二是要结合辖区实际及六一儿童节、中高考、端午小长假等重要节点,不断创新形式内容,自主开展一系列针对性强、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全省交警系统“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内容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和落实情况,结合“五大曝光”行动,宣传立行立改、收效明显的经验做法,大力曝光敷衍应付、拖延误事的地区和企业。

          (二)开展交通安全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交通安全特色的区域行、专题行活动。要深入交通安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交通事故隐患、责任不落实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三)开展“网上交通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地要明确监督举报受理途径,利用并宣传好微博、微信、短信、电话等各类互动渠道和举报平台,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监督举报安全风险隐患、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驾驶人、机动车等问题线索;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审核查证,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并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及查处情况反馈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在网上征集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适时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

          (四)开展帮扶基层提升执法能力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着眼基层执法能力提升工程,省局、各支队与县(市、区)交管部门建立定点帮扶机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强化地区间工作交流,适时组织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促进基层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一是要充分认识部署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重要性,参照省局模式建立组织机构,结合地区及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认真部署动员,精细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二是积极参加、配合当地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相关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结合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明确每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省局将适时派出由局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各地也要强化跟踪指导,实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资料收集和宣传报道工作,认真做好今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各项活动文字及影像、视频资料收集工作。各地请于6月3日前报送各地开展活动联络人(附件1)和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四11时前报送本周工作小结、周统计表(附件2)以及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等佐证资料。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月活动总结、“安全生产辽沈行”阶段性总结及统计表(附件2),总结要突出活动重点和亮点,其中月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12月2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辽沈行”总结和统计表。

          报送图片、音视频等佐证资料应以“日期+xx地+活动名称”的形式命名。

          上报路径:邮箱lnsjgj@sina.com

          联系人:孟鑫;联系电话:63927(联通)或15504003927

          孙亚军;联系电话:7593(联通)或69124(移动)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