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省安监管理员二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3日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活动方案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0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沈抚行”活动方案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宁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抚行”活动。
三、组织机构
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抚行”活动由区安委会主办。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抚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组委会),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贾魏任区组委会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马策任区组委会副主任;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明珠任区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抚行”活动,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指导科负责承担区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0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区同时开展,6月16日为网上安全生产咨询日。今年活动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不举办大规模线下活动。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6月1日,区安委办举办“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通过线上平台直播,发布“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抚行”活动安排,并进行动员部署。传媒公司现场进行报道,通过公众号、网络等进行宣传,让更广泛的范围知晓安全生产月及有关知识。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牵头,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重点企业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管委会、各街道、乡(经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企业等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排党委、党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利用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各街道、乡(经济区)党政领导班子、区安委会有关部门及单位主管领导要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要深入基层一线、重点企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领导及成员单位,各街道、乡(经济区),企业,完成时限:6月8日-6月12日
(三)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街道、乡(经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通过在各级主流媒体、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制作专题视频在宣传屏等进行播放,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广泛发动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责任单位:各街道、乡(经济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
完成时限:6月1日-6月9日
(四)观看学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领导和安全监管干部、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职工参加国家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强化对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和知识的学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地方电视台、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形式,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责任单位:各街道、乡(经济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
完成时限:按照国家云课堂播放时间定
(五)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参加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区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区级宣传咨询日活动,请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各街道(经济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各街道、乡(经济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省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答题竞赛活动,要运用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日常普及,引导公众增强安全意识,普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安全生产和消防等预防知识和救援技能。区应急管理局将依托流动宣传车、各户外广告媒体、广播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知识和技能。
责任单位:各街道、乡(经济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
完成时限:6月16日
(六)开展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与圣源水务公司联合开展氯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各街道、乡(经济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指导企业有效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冶金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高危、重点行业,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要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实战化应急演练,并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督促指导企业有计划、分阶段组织完成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检验性演练和修订完善工作,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责任单位:各街道、乡(经济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企业
完成时限:6月20日前
(七)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街道、乡(经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明确的内容、任务分工,持续开展“五进”活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管理防线;安全宣传进农村要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安全宣传“四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民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支撑;安全宣传进社区要建立社区安全宣传机制,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提升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增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安全宣传进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早从小抓起,在各项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和保障措施,加强共建协作,推动安全知识普及,使学生和教职工能应急懂避险、能自救会互救;安全宣传进家庭要把安全宣传纳入家庭共创共建活动体系,以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为重点,提升以家庭为单元的安全能力建设,并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影响社会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各街道、乡(经济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6月1日-6月30日
五、全区“安全生产沈抚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沈抚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街道经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推广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曝光问题隐患,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城市建设安全、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危险废弃物等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及时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发挥8890平台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各街道、乡(经济区),安委会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按三年行动计划执行。
(二)大力推动科技强安专题行。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科研、教育、产业资源优势,本着资源共享、力量整合、地方和高校互动发展的原则和宗旨,着眼科技强安,推动校企科研合作和高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推动安全科技创新成果普及应用。优化我区应急管理体系的构建和职能,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业务系统的应用,推进风险分级控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推进全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提高全区安全与应急管理水平。重点宣传安全科技在事故防范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和显着成效,各地区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各街道、乡(经济区),区应急局,改发局、产业发展局、社全事业局、投资促进局等,2020年12月底完成。
(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专题行。督促各街道、乡(经济区)加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级标准化建设进程,严格评审质量,促进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整体达标。同时,进一步完善全区高危高风险管理台帐,督促企业全部实现三级及以上达标。针对中小企业员工违章作业仍未有效控制的实际,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安全管理标杆企业,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知应会重点内容,经专家审核后下发各区县,通过督查、检查的方式落实中小企业工作人员按章操作,促进员工落实岗位责任。
责任单位:各街道、乡(经济区),区应急局,2020年12月底完成。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抚行”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街道、乡(经济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要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抚行”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搞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各街道、乡(经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抚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落实保障要求,搞好统筹结合,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街道、乡(经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提高公众对活动的知晓率。
各街道、乡(经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5月30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6月1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五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5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
联系人及电话:陶春雨 17790949794
李文竹 18004139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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